本文作者:交换机

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两周年 | 产品更丰富、新乱象频被纠偏

交换机 05-11 70
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两周年 | 产品更丰富、新乱象频被纠偏摘要: 一场涉及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在内的全行业变革如期而至。11月27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落...

一场涉及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在内的全行业变革如期而至。11月27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落地临近两周年之际,市场上出现一定的变化。如产品丰富度有所提升,线上销售流程对消费者更友好。两年间的另一大变化为,监管也在频频针对违规乱象“打补丁”。

在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作为规范性的文件体现了丰富人身保险产品和加强销售服务管理的原则。在互联网人身险走向稳健合规的大潮下,保险机构不仅要严格遵守监管政策,还要提供更多有价值、具有专业性的服务,而非做一些简单的“贴个牌”或“过个保费”的工作

市场大变样

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两周年 | 产品更丰富、新乱象频被纠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倒计时x天……”“xx产品即将下架,又有几款产品在下架的路上……”“最后x天,机不可失……”彼时,互联网人身险新规发布后,随着整改“大限”逼近,产品迎集中下架潮,甚至“炒停式营销”接连上演。多家保险公司的增额终身寿险、重疾险、护理险、年金险等诸多产品均传出下架的消息。

目前,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符合监管开展相关业务要求的各家保险公司产品不仅有产品陆续上架,且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从互联网渠道的销售流程来看,也更加规范。产品名称包含了“互联网”字样,后续在消费者投保后,电子保单便于查询,并且保单信息更为全面,载明了委托的中介机构等信息。

具体而言,从产品类型来看,保障型产品和储蓄型两类产品的供给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变化。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互联网人身险新规实施已接近两年的时间,从市场变化来看,保障型产品,比如重疾、百万医疗、定寿、意外险基本没有受到较大的影响。整体来看,供给比较丰富。而增额终身寿、长期年金等储蓄类的产品,总体而言,中小公司基本上都退出了这一市场。根据监管要求,销售这类储蓄型保险的要求比较高,所以只剩下一些大型的公司能够提供这类互联网储蓄型产品。

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两周年 | 产品更丰富、新乱象频被纠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互联网人身保险供给更加丰富,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其次,管理和服务得到改善,保险机构及时解决了一些问题,如退保、投诉等。”对于互联网人身险新规的实施带来哪些市场变化,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智库专家洪勇分析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首月0元”类业务被整治后,其他业务乱象也被点名。各家险企创新推动短期健康险大发展的同时,也招来一些争议,大量投诉奔涌而来,“互联网+短期健康险”一时间成为违规的重灾区。2022年8月,监管发布通报,叫停了一些险企与第三方合作的“药转保”业务,包括保险经纪公司、互联网医院、健康科技公司在内的如镁信健康等均深受此通报影响。

2023年7月底,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要求辖内财险公司不得开展“魔方业务”,到如今,“魔方业务”再遭全国范围内喊停。不难发现,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落地以来,监管也一直在针对抬头的乱象予以纠偏。

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两周年 | 产品更丰富、新乱象频被纠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何走好“正道”

互联网渠道对于消费者而言,增加了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可得性。理赔申请等环节通过网络可以一键“送达”,减少了线下递交或邮寄相应材料的时间。

基于互联网人身险具备的特点来看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不论是财险公司还是寿险公司,互联网服务和销售的占比将会进一步提高。所以,在业内人士看来,要用好互联网这一平台以及应该把其当成助推自身发展的有力工具。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要用好互联网这一渠道。互联网渠道能够提高销售、承保、售后服务的效率。”徐昱琛表示,发展互联网人身险业务要守住两条底线。一是要坚持做对于公司有价值的业务,不能仅仅成为收保费的“工具人”。二是,对于客户而言,也要对其产生价值,与一些保险经纪渠道或互联网平台合作时,避免损害消费者利益。如果没有守住上述两条底线,即使短时间内未触及监管设定的红线,但监管对于市场的变化反应迅速,比如过了半年、一年的时间,会制定相应的规则。所以,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不论是对新客户还是现有的客户,要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服务等,而不是做一些简单“贴个牌”或“过个保费”的工作,以免留下“后遗症”。

实践中,部分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之下,表面上遵守新规,实际上利用订立合同的优势地位来误导销售。”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对此表示,从原则来看,一是建议保险公司将回溯报告等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建议保险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定期披露互联网人身保险数据,并探索在统计年鉴等平台建立专项互联网保险统计数据,以促进互联网保险的规范发展。

针对市场时有创新走样,监管及时纠偏的情况,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也表示,保险公司发力互联网人身险业务不仅需要严格确保业务合规;还要提升服务质量,关注消费者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与监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业务发展符合监管要求。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isarazu-shaken.com/post/9660.html

阅读
分享